“遇见和田”摄影全球征集大赛启动******
中新网4月13日电 位于昆仑山与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之间的和田,曾是古丝绸之路南道重镇,以丝绸、地毯、玉石等众多特产而闻名。你眼中的和田什么样?你与和田又有哪些故事?
4月13日,由中国新闻网与新疆和田地区文旅局共同主办的“遇见和田”摄影全球征集大赛正式启动。
征集将持续至2022年7月底,结束后将评选优质作品予以奖励,并通过中国新闻网及其新媒体矩阵进行网上展播。
征集要求:
积极向上,创作手法新颖,以“遇见和田”为主题,用镜头展现和田自然风光、人文历史等,力求展现和记录和田的发展变化以及各领域民众建设和田的摄影作品。
1、作品规格:
1)形式体裁不限,作品内容积极向上,需符合征集内容。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可多次投稿;
2) 拍摄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不接受创意类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更换背景等技术处理);
3) 图片说明须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对画面的描述,关键人物的姓名,重要的背景信息等。
4) 单幅、组照不限(每幅/组作品为1件),彩色、黑白作品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5-10幅单张作品组成。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限。
5) 投稿统一接收jpg格式文件,单幅图片不能小于1M,不大于10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
6) 投稿方式为电子文件作品;
7) 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投稿者需遵守以下原则和规定:
1) 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投稿时必须填写完整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简要说明,否则无法上传作品,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2)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 征稿期间,投稿作品若被用于推广、展示,不代表最终入展。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调取作品原始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应将大数据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不能按要求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 主办者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另行支付稿酬。
6)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投稿方式:
(1)系统投稿
投稿地址:https://actshow.chinanews.com/htpic22/user/login
(2)其它方式投稿:
1)私信投稿:可关注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微博,通过私信投稿
【注:此种投稿方式需下载《报名回执表》,下载地址:http://www.chinanews.com.cn/fileftp/2022/03/2022-03-06/U435P4T47D49877F24532DT20220307151821.docx
将摄影作品以单独文件制作,并以“所在地区+报送单位+负责人姓名+作品标题”命名(个人报名不写报送单位);
《报名回执表》填写完需重命名,文件名称与摄影作品文件名称一致,统一发送。】
主办单位:
中国新闻网
新疆和田地区文旅局
新疆和田地委网信办
特别项目支持:
安徽驻新疆援建指挥部
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13522053772
内容咨询:(010)6899 8392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